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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到蛋糕了! 税务局: 食药局无权决定食品税

发布者: 心慌心淡心碎| 查看: 313 |原作者: 心慌心淡心碎|来自: https://www.flw.ph/thread-1266072-1-1.html

【菲龙网专讯】菲律宾厘务局(BIR)局长罗密欧·卢马吉(Romeo Lumagui Jr.)表示,菲律宾食品药物管理局(FDA)无权确定食品的税收级别,因为其章程是确保食品及保健产品的安全 ...
【菲龙网专讯】菲律宾厘务局(BIR)局长罗密欧·卢马吉(Romeo Lumagui Jr.)表示,菲律宾食品药物管理局(FDA)无权确定食品的税收级别,因为其章程是确保食品及保健产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

厘务局长强调:“如果食药局不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厘务局保留对产品进行分类征税的权利。这一公告是为了回应对作为乳制品包装和销售的特定甜味饮料征收的消费税。”

根据《加速和包容的税收改革法》(TRAIN),含糖饮料需缴纳消费税,而各类牛奶等五类产品免征含糖饮料消费税,这些奶制品包括原味奶、婴儿奶、成长奶、大豆奶、即饮奶、调味奶和发酵奶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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